船用油水分离器

质量保证:
本装置符合国家海事组织IMO-MEPC107(49)的规定,并能满足我国政府规定的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小于15PPM的要求。
在设备的研制过程中,严格按ISO9001-2000质量体系设计、开发、生产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。
质保期为一年,如有质量问题,供应方负责维修
适用范围:
广泛用于工业码头,油库及油罐车清洗废水、工厂机修厂、机加工车间工件清洗油污水,汽修厂汽车维修废公司,造船修船厂,空压机冷凝水含油污水发电厂、拆解企业、机械加工行业、污水处理企业等各种不含表面活性剂的油废水处理,处理后水质符合环保部门排放。
标准:
处理后含油量小于5-15ppm(可调),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排放的水可回用。
该系列装置有
OWS—0.1m3/h 、OWS—0.25m3/h、OWS—0.5m3/h、OWS—1.0m3/h、OWS—2.0m3/h、OWS—3.0m3/h、OWS—4.0m3/h和OWS—5.0m3/h共8种规格。
基本结构及分离工作原理:
该系列装置由预过滤器、一体两器(凝聚过滤器和过滤器)、专用泵、电器控制箱、15PPM舱底水报警装置、电磁阀管系等构成。
该系列装置采用了粗滤、机械重力凝聚分离、精滤和精分离粗粒化,最后破乳过滤的方式。
分离工作基本原理:启动泵组的电源开关泵组即开始工作抽吸舱底的油污水,进入凝聚过滤器上部腔内,浮油即与水体依密度不同浮于上部腔调顶部,细微油滴随水体继续前行,经粗粒化元件,使油份聚结增大粒径浮升,当油聚集到液位控制器下电极时,电磁阀开始工作将油排出,当油面上升到液位控制器上电极时,电磁阀关闭停止排油。处理合格的水进入过滤器经精滤后排出。
如遇到乳化油,凝聚过滤器(称一级处理)不能处理时,15PPM舱底水报警装置数字显示15时会自动转入过滤器的滤膜处理(称二级处理)破乳分离,合格的水通过滤膜处理后排出舱外,有少部份的乳化油水则通过调节阀排回舱底。当一级处理水超标时(>15PPM)且也会自动转换二级处理。如在二级处理期间,一级处理恢复到排放水合格(<15PPM)后则自动转换到一级处理,如不合格又将转入二级处理。如频繁转换则说明一级处理的滤芯滤膜有问题,需检查或清洗或更换。
供货范围
15PPM 舱底水分离器全套包括
A、凝聚过滤器(含泵组)1 套
B、过滤器 1 套
C、预过滤器 1 套
D、管系 1 套
E、公共座 1 只
F、电控箱 1 台
G、15PPM 舱底水报警装置 1 台
H、电磁阀 1 套